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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学评论 | 这三起典型案例的提示,企业收到了吗?

2026-09-09 22:06 千龙网

9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3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涉及审查程序的适用、潜在竞争约束的判断、相关市场份额数据的采信等多种类型,涵盖了港口、药品、光伏3个行业。

这三起典型案例,是监管部门向企业发出的明确提示,更是执法部门在具体情境下分析思路和判断标准的全景呈现。

三起案例行业不同,实操提示各有侧重:通过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与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可看到,申报人须将参与集中经营者及其全部关联主体业务完整纳入市场界定与份额测算,避免因遗漏关联业务误判简易程序适用条件;通过阿斯利康财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罗沙司他业务案可看到,简易程序条件需逐项核对,也说明高份额不等于高市场力量,仿制药等潜在竞争约束可能构成重要抵消因素;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可以看到,测算市场份额需结合行业特征选取合理统计指标,光伏行业中出货量相比静态产量更能客观反映企业真实市场竞争力。

三者的共同点是申报前对审查框架、测算规则的理解还不够充分。把审查逻辑讲清楚,正是这次公布案例的用意所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是法律针对达到规定规模的并购交易设立的事前审查程序,通过事前风险研判,防范各类集中交易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体现反垄断监管在持续保持刚性执法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精细化、透明化事前引导治理,通过公开审查思路统一市场合规预期。

这种以案例释法的做法,犹如一次“开卷考试”的示范,把评分标准明明白白摆给所有“考生”看。回顾近年来的反垄断执法轨迹,在持续保持违法惩戒刚性的基础上,新增常态化案例示范工具。监管思路不再单一依靠事后惩戒纠偏,而是坚持事前引导与事后监管并重、规则普及与刚性执法同步推进,核心目标是引导经营主体由“被动整改合规” 转向交易前端“主动评估合规”。

企业要做的,是在申报前把三笔账算清楚:算清集团关联业务,准确甄别简易程序适用条件,避免程序误用;算足仿制药、替代品和潜在进入者带来的竞争约束,不只看眼前份额;算准最能体现行业地位的市场份额口径,让数据真正说明竞争力。监管把判断思路摊开,企业把细节做在前面,合规就能从“被动答题”变成“主动备考”。(千龙网发现新商学记者 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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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萌作者: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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